大学生就业求职要学会维权
大学生就业求职要学会维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学校和用人单位收取违约金,用人单位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承诺的工资待遇不兑现等,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来看大学生就业求职要学会维权。
大学生就业求职要学会维权
协议不能代替合同
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时会与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这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吴律师说,毕业生到用人单位上班以后一定要求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从法律上讲,任何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为其付出劳动(确立劳动关系)的话,都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的话是违法行为,会被劳动监察部门罚款。
违约金要约定上限
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现在国内大部分地区都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上限,这种情况下都以双方协商金额为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还可以互相约定违约金,以应对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况,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
由于三方协议具备权利和义务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生如果要毁约的话,除非学生与学校有特殊的约定,那么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够向学生收取违约金的。
口头承诺应写进备注
吴律师发现90%以上的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中的备注栏全是空白。他说,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很多毕业生因为急于就业而相信用人单位的一些口头承诺,常常在到岗以后与单位发生纠纷。
毕业生们一定注意充分利用好就业协议的备注栏,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不超过半年
有些用人单位利用一些大学生对法律的无知,对其进行遥遥无期的试用,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吴律师说,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时还要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提升大学生就业维权对策探析
1、 不断完善大学生就业维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参考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构建一部专门适用于大学生就业的《大学生就业条例》填补国内空缺,明确划分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填补现阶段使部分用人单位钻空子的漏洞,规范大学生就业环境,为大学生就业维权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针对现阶段大学生打工、实习方面的法律空白,可以参照国外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法国劳动法案》规定实习生最低工资为正式员工最低工资的四分之一,并结合国内首部关于大学生实习的法规《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就业见习条例》进行制定,为大学生就业维权构建良好的法律环境[7]。
2 、努力多部门联合构建大学生就业维权平台。工商部门严格审查用人单位用人资质、经济实力,认真审核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从根本上减少不良用人单位的数量;执法部门应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净化各大第三方招聘平台虚假信息,多方面减少大学生遭受不良用人单位欺骗;劳动仲裁机构扩大受理范围,将劳动仲裁和司法援助相结合,为大学生就业维权提供双重保障[8];构建多部门联合行政机构,统筹大学生就业维权各方面工作,依靠教育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监控用人单位和大学生的双向关系,既要防止用人单位侵害大学生合法权利,也要防止大学生欺瞒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