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就业补贴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叫法,这是一种地方性政策,而且每个地方的具体规定都不一样,想要了解的可以去当地的政府或者劳动就业局了解。下面是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就业补贴申请条件1
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需要哪些条件
1、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或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如“三支一扶”等);
3、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办理就业登记、已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5、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注:社保需要在同一家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
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应核验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
1、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
2、就业登记信息;
3、申请人是否中小微企业;
4、社保缴费信息。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就业补贴申请条件2
就业补贴申领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就业补贴申请条件3
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一、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二、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大学生就业补助领取方法
1、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
补贴条件自查
① 属于以下任意一类就业或服务情形:
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
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
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如“三支一扶”等)。
② 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合同开始时间处于「毕业学年内」或「毕业证落款日期起两年内」。
③ 已办理就业登记,且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④ 在稳定就业期限届满之日(即缴纳社保满6个月)起1年内提出申请。
其他说明:
「毕业学年内」指毕业证落款日期前一年的7月1日起1年内,合同开始时间处于「毕业学年内」者社保缴纳时间从毕业证落款日期算起。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建议申请前仔细阅读以下申请流程!
本季度申请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下一申请季度为2021年7月。
申请材料
① 系统上传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 各区根据各自审核细则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申请时间
按季度申请。申请人在季后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1日前向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